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1月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3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改要求。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3月13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3月1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月18日局党组印发通报文件,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迅速传达至局支部、各科室(中心),要求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坚决整改。4月23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3月17日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对整改工作承担相关直接责任。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整改,带动全局上下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局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干部主动认领问题,立行立改,并指导督促分管科室落实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集中整改开始至今,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和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共计8场,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具体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推进。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49个问题,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研究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党组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细化提出98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到岗到人。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进度周报告制度,对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细化进度要求,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促整改进展,扎实有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信访工作结合起来,深刻分析问题根源,查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有针对性地梳理修订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抓严抓实。市委巡察以来,新建制度15项,修订制度10项,并形成《制度汇编》,切实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推动机关管理和建设规范化,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信访总量依然偏高”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全面推进“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以霞浦县为试点推行“最好不上访,最多投一次”机制,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全市信访局长会议上作部署,印发《关于转发〈中共霞浦县委办公室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最好不信访、最多投一次”信访工作六项机制〉的通知》《推进实施“三见面四告知”争取“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事项“马上就办”的意见》,7月30日在霞浦县召开推行信访事项“三见面四告知”争取“最多投一次”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动机制落实生效,全面推进信访诉求一次性解决,满足群众对高质量信访服务的需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二是开展2018年以来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经甄别梳理,确定了185件重复信访事项作为我市重复信访治理的工作目标,指导和推动各地通过成立专班、限期化解,单列管理、领导包案,公开评理、疏导教育,志愿参与、结对帮扶,困难救助、推动化解,奖惩分明、保障落实等方法全力推动治理,做到控增量、减存量。1-6月,全市重复信访率51.3%,同比下降10.7%。三是加大对有权处理机关信访事项办理督办指导力度,今年以来对有权处理机关电话、微信提醒催办40余次,发出6份督办函,督促有权处理机关提升办理质量,减少群众重复信访。1-6月,我市信访总量5186件,其中来信1673件,同比下降18.4%;来访628批次,同比下降44.6%;网上信访2885件,同比上升289.9%。
2.关于“进京上访量仍然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预警预报,重视对可能进京上访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掌握重要涉访信息和风险隐患,沟通对接市驻京信访工作组,及时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工作主动。二是强化源头管控,每月将我市群众越级走访情况以《闽东信访》形式分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知悉,进一步压实属地和职能部门的责任;5月7日下发《关于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可能进京重点涉访人员化解稳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人员源头管控工作。三是加强日常驻京信访工作上下联动和沟通指导,1-6月,我市群众进京正常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73.0%和77.6%,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人次同比下降96.6%。
3.关于“特定时期信访保障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稳控工作。5月6日,市信访联席办、市信访局共梳理出277件信访突出问题,以《关于排查交办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交办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求各地务必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可能上访人员的疏导教育和化解稳控工作;5月7日,市信访联席办对可能在全国“两会”期间进京上访的人员再次深入研判分析,共梳理排查可能进京的3个涉访重点群体和16个涉访重点人员交办有关县(市、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信访群众不进京或少进京;5月18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的排查通知,我局向蕉城、屏南、霞浦等三个县(区)再次交办了3件重点信访事项。在全国“两会”前夕主动摸排我市血液病患者重点群体。对于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省联席办交办及市联席办排查的3个群体、31人次的重点人员全部实施县处级领导包案,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确保人员吸附在当地。二是落实敏感时期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5月12日起,市、县两级启动全国“两会”期间信访信息“零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信访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争取工作主动。三是强化驻京信访保障工作,市信访联席办制定全国“两会”期间信访保障工作方案、集体越级上访问题应急处置预案。四是指导属地和职能部门加强对可能上访重点信访人员的疏导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今年全国“两会”集中劝返期间,我市未发生群众到非接待场所和到国家有关部委上访及其他重大涉访问题,全国“两会”期间我市首次实现“零登记、零非访”。
4.关于“信访化解率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行信访事项“三见面四告知”争取“最多投一次”机制,压实首办责任,印发《推行“三见面四告知”争取“最多投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初信初访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根据省信访联席办《2020上半年网上信访业务检查暨相关指标考核情况》,我市纳入“最多投一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为71.9%。二是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梳理排查2批88件重复、突出信访问题全部落实县处级领导包案并呈送市领导,供市领导带案下访,推动化解;要求属地加大疑难专项资金申报力度,推动疑难信访问题化解。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信访评理室”建设进度,并在5月11日全市信访局长会议上通报了各县(市、区)“信访评理室”建设进展情况。目前,全市县、乡、村三级共建设“信访评理室”2444个,其中县级10个、乡镇(街道)127个、村(居)2307个,县、乡、村三级“信访评理室”建设实现全覆盖。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县、乡、村三级“信访评理室”累计开展信访评理1738余件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490余件次,化解成功率为85.73%。
5.关于“对国家信访局交办督办的重点信访件化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9年国家信访局交办督办未化解的5件重点信访件进行重新梳理、研判分析,运用信访志愿者结对子等方式推动化解,目前已事实化解2件,对于诉求不合理的3件,已经穷尽手段仍然无法化解息访息诉,依规按照办结处理。二是4月7日下发《关于加大2020年国家信访局交办督办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事项化解力度的通知》,明确将国家信访局交办督办件化解情况纳入年终信访工作考评,由党政领导包案化解,要求属地每2个月报送一次化解进度情况,并将国家信访局交办督办的重点信访件纳入实地督查件,组织实地督导,与责任单位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指导化解办法,推动化解。三是将国家信访局交办督办的重点信访件呈报相关市领导,由挂点县(市、区)的市领导带案下访,协调推动化解。
6.关于“信访‘四率’评比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指导信访部门及有权处理机关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坚持落实“三见面四告知”,督促加强与信访群众的沟通,面对面引导信访群众参与满意度评价,提升参与率和满意率。7月29日在霞浦召开的信访业务规范化培训班,其中就如何提升“四率”进行专题业务辅导。二是对受理不及时、未按期办结、办理不规范、群众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明确工作责任,及时跟进督办,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四率”在原有基础得到提升。三是强化日常督办,通过电话提醒各地和有权处理机关及时受理、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每季度对包括“四率”在内的重要指标书面通报提醒,3月12日印发《关于信访事项办理基础业务规范化有关情况的通报》,以及在5月11日全市信访局长会议上,通报了信访事项办理“四率”情况,6月8日印发《关于半年全市信访事项办理基础业务规范化有关情况的分析》。根据全省上半年网上信访业务检查情况,1-6月我市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网上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分别为99.4%和89.1%,按期办结率为100%;信访事项群众参评率为92.8%,位列全省第二位;群众对信访工作机构满意率为94.8%,位列全省第三位,对有权处理机关满意率83.2%。
7.关于“推行网上信访力度不大,网上信访量低位徘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宣传推广,在日常窗口接访工作中,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宁德市网上信访服务窗口”“宁德市市、县(区)长信箱”“福建省省长信箱”等网上平台反映诉求,并通过《闽东日报》、“宁德信访”微信公众号、移动视频彩铃(手机版)、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引导群众“诉求网上投”。二是规范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市、县两级网上信访服务窗口及领导信箱的应用工作,对“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内收到的群众网上诉求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转交办并及时跟踪督办。1-6月份,我市网上信访占比达到62.8%,同比上升43.5%。三是日常加大对网上信访工作业务人员的指导,做好信访业务办理“传帮带”,通过与省信访局沟通,市直部门及各地信访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信访工作业务专题视频培训,进一步提升信访业务工作水平。
8.关于“‘三跨三分离’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近年来国家和省联席办、信访局下发的关于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二是4月1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化解和稳控责任主体的通知》,再次明确责任划分原则,摸排各地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并牵头化解一件历经多年的“三跨三分离”疑难信访问题。目前各地共上报19件要求变更或明确责任主体信访事项的申请,市信访联席办已协调明确3件信访事项责任主体,13件因材料不齐全要求属地补充材料,2件因理由不充分驳回,1件因我局无法指定责任主体,上报省联席办牵头组织协调并已明确。
9.关于“超期(未)受理、办结问题占比还比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实行信访事项办理全程动态跟踪,在办理期限内每周均进行催办,对重点个案进行点对点通报,对超期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及时督办。5月13日,针对存在超期办理时限问题的4个县(市、区)6件信访事项,发出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是推进信访事项办理提质增效。下发《关于落实“马上就办”推动信访事项办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易事快办、敏感事立即办、复杂事提速办、疑难事设法办,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落实情况列入年度信访工作考评重点。三是积极推行并落实疫情防控等特殊期间信访诉求按紧急、加急、提速三级办理要求,分别在24小时、3天、一周内办理,做到急事急办、易事快办,提升工作效率。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办理涉疫信访事项25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四是及时提醒通报。采取每周一调度、每月一分析、每季一书面通报的方式,对重点信访考核指标全市性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提醒,3月12日下发《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信访事项办理基础业务规范化有关情况的通报》,对网上信访、重复信访治理、信访事项“四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让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单位看到差距短板,及时整改。6月8日印发《关于半年全市信访事项办理基础业务规范化有关情况的分析》,对有关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工作要求。1-6月,全市信访事项信访机构及时受理率100%、有权处理机关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
10.关于“信访信息系统联通和应用比较滞后,存在应接未接、非实名注册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4月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函》,根据机构改革中各单位职能和机构合并、分离、撤销等情况,收集各单位经办人员信息,指导尚未接入的单位及时对接联通应用。目前已在“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内”开通所有应接入单位节点。二是收集核对各单位经办信息,对系统内存在的非实名用户情况统一进行更改,保障系统完整性和规范性,就系统内因原有工作要求(此前省局曾要求领导接访活动件登记办理需要单列账户管理)保留的个别非实名账户,经办人员已与省信访局系统管理方联系对接,已明确此类账户不作为非实名账户进行通报。
11.关于“市本级业务培训基本未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17日制定下发《2020年信访工作要点》,将信访业务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在信访调研督导工作中加大对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部门信访业务的指导,局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从“最多投一次”机制落实、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信访志愿者活动开展、每月(季)一考评末位管理机制落实、信访评理室建设、“四门四访”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敏感节点信访保障工作等8个方面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和帮助,并明确具体要求。6月中下旬至7月初,局处级领导分四组,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信访工作进行调研督导。三是7月29日在霞浦县举办信访业务培训班,设3个业务专题辅导培训,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经办人员参加。
12.关于“选送参加上级培训覆盖面较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经与省信访局沟通,4月26日至27日全省信访工作业务专题视频培训的培训对象由原定的设区市级信访干部延伸至县级信访业务工作人员。今后将继续加强与省信访局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扩大信访干部培训的覆盖面。
13.关于“信访积案排查确定随意,统计数据不客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1月8日下发《关于要求梳理排查2020年度省级和市级信访积案的通知》,要求属地参照2019年省市积案排查标准,先行排查辖区内重点疑难信访事项,并于3月15日向省局报送第一批共22件拟纳入省市积案信访件。根据省局下发的3年以上重复信访件摸排结果,结合各地自行排查重点疑难信访事项,于4月27日上报60件拟纳入2020年省市积案的重复件清单。二是在报送相关数据时,进一步规范统计口径,并做好数据的备注解释,其中国家信访局交办督办件不属于信访积案,不纳入信访积案数据统计。
14.关于“领导小组成立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6月18日发文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科室、责任人。局班子成员有调整时,将及时对意识形态等有关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
1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1月2日和5月18日局党组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4月10日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三是6月4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方面理论知识,认真开展信访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16.关于“微信公众号‘宁德信访’信息审批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未审先发或签而不发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加强对“宁德信访”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宁德信访”微信公众号日常更新维护,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账号和密码管理。三是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坚决杜绝签而不发和未签先发的现象。四是对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负有管理不到位和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7.关于“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2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局党组书记周乃松在4月23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存在虚化问题作了自我检讨,同时局领导干部逐个就廉政谈话不到位问题作了自我批评。三是4月30日下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计划》,将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纳入计划。四是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对廉政谈话内容、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并要求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18.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9日印发《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和工作分工,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二是4月3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计划》《2020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
19.关于“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主体责任清单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3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把握重点任务,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担当作为。二是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意识。三是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重新编制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内容和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并将扶贫工作、扫黑除恶等工作纳入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
20.关于“超范围发放文明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月31日全额追回超范围发放6名劳务派遣人员2016年度文明奖8200元,并认真开展自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认真按照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规范奖金发放审批,严肃财经纪律。局党组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虚假登记加值班领取补贴3笔90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月23日全额追回相关同志违规领取的加值班补贴90元。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工资福利性支出项目发放办法》,严格加值班登记审批,进一步规范加值班误餐补贴发放。局党组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无依据发放专案评审员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4月22日全额追回专案评审员补贴1200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我市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审批。分管的陆成武副局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23.关于“公务接待陪餐人员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25日已追回超标的1名陪餐人员用餐费用83元,并对2016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管理,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24.关于“无依据报销培训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23日追回2017年1月无依据报销职称培训费126元及2017年12月报销继续教育培训费120元共计246元。二是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基本要求,严格费用支出依据文件审核,规范报销审批。三是局党组书记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26.关于“日常开支挤占驻京信访工作补助经费”“协会留存经费未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单位对过去挤占经费和市信访研究会留存经费未上缴问题作出检讨说明,举一反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不再出现挤占经费等问题。
27.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具体经办人补齐了2016年全国“两会”驻京信访保障工作期间租用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等具体说明。二是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三是对2016年以来的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梳理,对查找出的费用报销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整的7个问题做到即知即改,补充完善报销依据材料。
28.关于“费用列支科目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与市政府办财务科对接费用列支科目错误具体问题,并于3月26日按财务规定要求完成了调账。二是加强与市政府办财务科的沟通联系,确保不再出现费用列支科目错误问题。
29.关于“银行电子印鉴章更换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因机构名称更改、人事变动等原因需更换印鉴章的,及时申请并更换印章,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
30-32.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工作不够精准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扶贫工作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扶贫职责落实。二是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跟进领导干部扶贫工作,将《市信访局包户挂钩贫困户安排表》分送各包户干部,提醒包户干部适时开展回访。三是4月下旬,4名局包户干部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帮扶对象进行了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4月28日,局领导周乃松、陆成武带队到挂点的古田县城西街道罗峰村调研扶贫攻坚工作。
33.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根据相关规定列席市信访局党组会议,分别于3月17日、3月30日、4月10日、4月15日、5月9日、6月15日派员列席市信访局党组会议,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监督局班子的决策情况、领导作风,对发现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二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监督与再教育。针对疫情期间进京信访举报管理工作,驻办纪检监察组于3月16日召开监督单位会议,要求各单位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尽责履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举措。驻办纪检监察组于4月29日下发《通知》,要求紧盯“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做好本单位人员廉洁教育,守廉守正过节。
34.关于“2019年4月纪检组派驻调整,至巡察结束新旧派驻纪检组仍未将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交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驻市委办纪检组监督期间的全部档案已于2月27日完成移交。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5.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30日下发《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全年学习研讨主题;二是每次开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前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做好科学安排,努力做到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今年以来共开展了10次中心组学习。
36.关于“学习心得抄袭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党员在撰写心得体会、发言提纲等时要注重结合信访业务工作,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目前为止收集党员心得体会36篇。二是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发言提纲等材料进行签字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三是有学习心得抄袭问题的两位同志在4月23日下午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四是局党组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7.关于“学习宣传内容出错”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学习,4月9日组织学习了《中办法规局关于核文、备案审查的若干新要求》,检查校对文稿时做到认真细致。二是对《党员干部必须知道的几个新名词(一)》点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印发。
38.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4月16日制定《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按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二是4月23日下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具体程序步骤,在会上书面通报了会前准备情况和征求意见情况。
39.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逐项落实好组织生活会程序,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让每个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积极动员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确实无法参加的,把材料送到退休党员家中,做好“送学上门”。
40.关于“末位发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主要领导坚持在认真全面听取、综合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后发言表态,不首先发言定调。三是局党组书记周乃松(2019年5月前兼任局党支部书记)在专题民生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1.关于“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16日印发《2020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的内容。二是严格区分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采用专门笔记本进行记录,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资料记实的归档整理。
42.关于“党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支部选举程序,在支部换届选举、改选中通过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等成员举手表决方式。
4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二是严格执行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在每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将退休党员列入民主评议范围。
44.关于“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局党组会议表决程序,明确参与表决人员,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不再出现局党组会议列席人员参与表决问题。
45.关于“干部选任过程材料归档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1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局人事干部参加了学习。二是规范干部选任过程材料,2019年12月以来局党组共选任2位干部,均制作《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认真汇总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情况,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46.关于“全程纪实表填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5月的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表,已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填写缺失信息。二是2019年11月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表中的错误信息已根据考察情况更正。三是人事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材料。2019年12月以来局党组选任2位干部的全程纪实表均如实完整记录选任信息。
47.关于“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5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驻市委办纪检组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在会上作了自我检讨。二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8.关于“整改的问题再次出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4月24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二是严格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在换届选举中对未到会参会的退休党员具体原因向党员大会作出专项说明,并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49.关于“整改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跟进领导干部扶贫工作,将《市信访局包户挂钩贫困户安排表》分送各包户干部,提醒包户干部适时开展回访。4月下旬,4名局包户干部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帮扶对象进行了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机关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制定廉政谈话制度,规范廉政谈话内容、程序,及时提醒,进一步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廉政谈话的范围、内容、方式等做进一步规范,明确要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所区分、有的放矢,不以谈业务代替廉政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责任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人,一般人员2人,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4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信访总量依然偏高”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全面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组织重信重访、疫情信访专项行动,大力推动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致力控制总量、减少存量。
进一步整改措施:局党组将经常组织全市信访情况分析研判,及时把握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全面推动“三见面四告知”争取“最多投一次”机制落实生效,满足群众对高质量信访服务的需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确保今年信访总量保持下降态势,推动从根本上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关于“信访‘四率’评比排名靠后”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局领导分头深入挂钩县(市、区)开展基础业务指导,协调基层信访部门及承办单位加强对信访群众参与满意度评价的引导,群众自主参与评价的意识在逐步提高,群众参评率、有权机关群众评价满意率均有所上升,“四率”排位接近全省中等水平。
进一步整改措施:以“最多投一次”机制深化为主线,强化检查和通报,面对面、点对点帮助基层抓好整改提升,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12月底“四率”排位在全省中上水平,今后持续保持并努力做得更好。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建各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到位,把党规党纪执行到位,努力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信访职责使命,积极发挥信访部门在服务群众、风险评估、协调推动、促进和谐等方面服务作用,确保信访工作服从和服务全市大局。
(二)坚持挺纪在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五抓五看”要求,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执纪问责落到实处,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我市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信访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持续抓好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到位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做好巩固提升,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探索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有计划推动整改成果落实落地,加快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全力开展积案化解攻坚,加速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和全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创更好的工作业绩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822801;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宁路2号;电子邮箱:ndsxfjbgs@163.com。
中共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