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1月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我社党组开展巡察。2020年3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我社党组反馈巡察问题,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提高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
2020年3月13日巡察反馈会后,市社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3月18日,召开党内通报会,将巡察反馈意见原汁原味在党内通报,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中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为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市社党组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6次,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梳理。2020年4月30日,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巡察整改方案》,逐项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规定整改时限,营造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氛围。
(三)提高政治站位,凝心聚力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2020年5月6日,我社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对照认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市社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办,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业务的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对整改工作逐项对照、逐条解决、逐个销号,确保问题整改件件能解决,条条有着落。
(四)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我社立足整改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整改进度,通过制定整改路线图、整改清单、整改进度表、每周进度表,对照整改措施精准发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会议,强化日常督导,梳理问题进度,聚焦整改工作“痛点难点”,市社党组加强指导协调,深入分析,深挖病根,定期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反馈进展情况。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逐步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1次,制定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4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传达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6﹞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打好改革攻坚战。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重要文件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
2.关于“贯彻落实不主动”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5月28日,我社再次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推进会,对全市系统综合改革进行思想再动员、工作再部署、责任再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综合改革工作力度。印发《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挂钩联系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制度》,明确市社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职责与时间安排,指导督查综合改革工作,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落细落实,确保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
3.关于“跟踪指导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制定印发《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挂钩联系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我社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和具体要求,严格对照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明确指导责任,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确保完成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市社主要领导先后带领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全市9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调研指导综合改革工作,并同当地党政领导沟通交流综合改革工作,以及协调解决供销合作社存在的相关困难问题。
4.关于“农资经营服务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农资经营网络建设。按照全国总社行业标准要求,逐步提升改造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点。上半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已提升改造农资经营服务网点6个、新型庄稼医院8个。二是积极开展农业“五新”技术知识宣传推广。每年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资科技下乡和农业“五新”技术知识宣传推广活动,逐步提高农资科技服务水平。上半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广销售有机肥11005吨,新型化肥18.47万吨,农药2413吨。三是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充分运用网络微信了解掌握农户需求,主动开展农资配送上门服务,推动农资企业、经营网点与生产单位和农户对接,提升服务水平。
5.关于“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力度不大”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推进会上,我社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大开放办社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二是制定出台《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开放办社工作的通知》,加大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放办社力度,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三是制定出台《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关于推进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将探索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加大指导推进,力争把村级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综合平台;指导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参与土地托管、测土配方、统治统防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6.关于“电子商务发展滞后”问题。整改情况(正按计划推进整改):一是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情况调查摸底,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确定8家电商企业作为第一批培育对象。二是制定印发《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关于推进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指导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网点信息化改造提升,提高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覆盖面。三是积极引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商企业加大对全市名优产品线上推介销售,提高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商营销能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1-6月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2.75亿元,同比增长33.89%。
7.关于“房地产盘活利用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房地产盘活利用情况调查。要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调查收集未确权房地产宗数、面积、未确权原因以及相关意见建议。二是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房地产确权和盘活利用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在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推进会上,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房地产确权登记和盘活利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登记确权和开发利用。三是向市政府上报《关于要求协调解决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政策性亏损挂帐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请求市政府协调市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出台扶持政策,解决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部分未登记确权房产土地确权登记和开发利用问题。
8.关于“处置政策性挂账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政策性亏损挂账4734万元,其中中央政策性亏损挂账1603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继续挂账停息),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3131万元。在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推进会上,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处置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帮助处置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6月3日,我社向市政府上报《关于要求协调解决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政策性亏损挂帐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恳请市政府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采取措施落实解决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问题。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处置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1049.26万元,其中市本级政策性亏损挂账资金31.9万元已全部处置完毕。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我社党组先后2次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精神1次。2020年3月25日,我社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5月6日我社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宁德市供销合作社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规定》、《宁德市供销合作社意识形态工作规则》、《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规定》,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6月25日,我社党组分管领导为全体党员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增强我社全体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2020年5月6日,我社党组书记以及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内容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开展自我批评,我社党组书记对存在上述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关于“廉政谈话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其中一位时任党组成员因工作调动到宁德市贸促会,于2020年4月25日就此问题作书面情况说明,并进行深刻检查。2020年5月6日我社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作自我批评。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廉政谈话制度》、《宁德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我社将严格按照市纪委印发的《2017年市直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评方案》要求,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并建立长效机制。
12.关于“对社属企业监管缺失”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社共有下属企业3家,分别为宁德市茶叶公司、宁德市土产日杂公司、宁德市再生资源利用公司,3家企业作为独立核算法人单位,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目前均已长期停业。巡察发现问题后,我社积极组织人员对市茶叶公司2004-2019年账务收支情况、市土产公司和再生公司2018年以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为加强市茶叶公司管理,2020年6月4日,市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继续聘用原公司有关人员负责茶叶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委派宁德供销投资公司会计兼任市茶叶公司会计,并指派市社合作指导科有关同志协助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加强市茶叶公司社有资产监督管理。
1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社时任主要负责人已就此问题撰写情况说明并进行深刻检讨。我社与国丰公司协商并签订《合作补充协议书》,进一步细化双方责任义务,明确双方违约处罚责任,真正把双方合作协议落到实处。2020年5月21日,我社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宁德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宁德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社有资产管理职责和租赁管理程序,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社有资产安全。
14.关于“退休干部长期违规占用公房”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公房清退工作。我社已对退休干部长期违规占用的4套公房落实清退,其中2套公房已清退完毕;另2套公房自行出资扩建部分补偿也已协商并达成补偿协议,收回公房整体产权和使用权。二是规范公房管理。制定印发《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公有住房内部配租管理暂行规定》、《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公有住房对外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房准入退出、使用管理和对外租赁相关制度。
15.关于“信访件办理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10月26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收到市扫黑办转来的市供销合作社下属的宁德市土产日杂公司、再生资源利用公司部分职工反映信访件。当时,由于市纪委抽调人员等原因,无法对信访件开展初核,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将该信访件批转至市供销合作社进行办理。市供销合作社于2018年11月26日书面回复办理情况。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于11月29日函复市扫黑办,市扫黑办对信访件办理结果无异议。之后,由于土产、再生公司财务档案资料损毁,涉及信访件后续办理情况无法跟进。2020年4月12日市供销合作社将涉及土产、再生公司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6.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社公务接待两次超标,超标金额合计422元,已全部清退,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说明并深刻检讨。2020年5月14日,制定印发《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公用、党建、工会经费报销规程》,严格公务接待规范管理和标准规定。5月21日,市社党组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宁德市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 禁止提高津补贴标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各类津补贴。5月22日,我社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17.关于“在下属企业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整改。2020年3月23日,我社已将三笔差旅费共1420元转账退还宁德市新合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德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本级财务报销,并要求相关经办人就此问题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和深刻检查。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2016-2019年差旅费报销凭证进行自查自纠,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严格财务制度管理。5月14日,制定印发《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公用、党建、工会经费报销规程》,5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要求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严禁违规转嫁报销费用。
18.关于“借用出差之机办理私事”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0年3月20日,我社责令相关责任人清退超范围报销的费用398元。5月14日,我社印发《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公用、党建、工会经费报销规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并组织人员对2016-2019年差旅费报销凭证进行自查自纠,严格审核。5月21日,市社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重申严格落实机关财经纪律,不再发生类似情况。5月22日,市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和财务人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和深刻检查。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社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组织原则和议事规则,提高党组议事决策能力水平;修订《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对党组讨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进行细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2020年1月起,凡以党组名义发布的文件都事先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或党组成员传批审定,重大事项都必须事先向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列席会议。
20.关于“对社属关停企业党员管理缺失”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我社关停企业存在12名党员组织关系“挂空”问题,目前2名党员组织关系分别转到市直有关单位党支部和相关村党支部,其余10名党员已转入我社机关党支部管理,并已完成“党员e家”基本信息录入,党费已全部补齐。党组书记在我社党组会议上就此问题做自我批评。
21.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2017年以来,我社党组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增强做好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和思想自觉。2019年8月,经批准撤销机关党总支改设党支部,重新选举配备支委7名,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支部委员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先后参加市直机关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推进我社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我社党支部制定了《“三会一课”计划》《主题党日计划》《支部学习计划》。
2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在我社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就“表扬式批评”开展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对存在此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2017年以来,我社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相互批评直截了当,点出问题。2019年以来,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前支委间开展谈心谈话,并向党员征求意见,会后制定整改方案。我社机关党支部制定完善《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强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组织性和严肃性。
23.关于“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制定印发《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公用、党建、工会经费报销规程》,规定党费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党支部制定了《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24.关于“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严格遵守党组织换届工作有关规定。2020年5月29日,我社党支部书记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就此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严格落实“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人员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并经党员大会通过的规定。
25.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18年以来,我社机关党支部按照规定每月均召开1次支委会。党组书记2019年为全体党员上党课2次、2020年为全体党员上党课1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修订《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20年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6.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社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市委办印发的《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把“两学一做”作为2020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
27.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社党组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支委和党员经常性谈心谈话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达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目的。2020年,我社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截至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共计4人次。
28.关于“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列席人员表态发言”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社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和议事决策等相关规定。我社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做自我批评。我社党组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今后将严格按议事规则执行,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方面
29.关于“违规发放信息稿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已全部清退收回信息稿费6680元。2020年5月21日,我社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宁德市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 禁止提高津补贴标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遵守纪律规矩,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各类津补贴。5月22日,我社党组会议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书面作出具体说明和深刻检查。
30.关于“工会审计附件不齐全”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我社按照整改要求,补齐了工会活动经费开支报销凭证附件。2020年5月14日,我社组织有关人员对2017-2019年社工会账务开支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严格审核。5月21日,市社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市总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规范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5月22日,我社党组会议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书面作出具体说明和深刻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核实,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人,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8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电子商务发展滞后”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中提出“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市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的目标要求,根据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完成情况,目前与该目标要求差距较大。从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来看,目前普遍差距较大。2019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交易额仅占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的9.7%,与力争达到40%以上的要求差距较大。1-6月份,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2.7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9.8%,占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的4.51%,销售额同比增长33.89%。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电商工作的指导和推动,摸查分析具体情况,在各县(市、区)重点扶持一至两家电商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引导用好国家加快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的政策机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引导电商企业与开放办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开展产销对接,主动与京东、淘宝、“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对接,推进当地名优土特产品上网上线交易,提高电子商务销售额。三是大力加强供销合作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指导和建设,提高开发农村市场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在农村覆盖面。四是我们将向省供销合作社建议,对该指标进行调整,科学合理设置指标。
整改时限:到2021年12月31日,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市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社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2531;通讯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塔山路3号建发大厦4层;电子信箱:mdgx2013@126.com。
中共宁德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