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屏南县纪委监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17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4469
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双溪镇党委原宣传委员潘羽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潘羽两次在双溪镇政府食堂接待其私人朋友,以接待县相关部门的名义填写接待单和函,并将相关费用在镇政府账户报销。此外,潘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潘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退缴至双溪镇政府账户。
2.长桥镇岑洋村党支部书记邱志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邱志凤任岑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分别在2013年、2014年和2016年“七一”党员大会上,违规给参会人员发放合计8140元的现金补贴;并在2013年、2014年“七一”党员大会时购买1400元的香烟、水果分发参会人员。以上金额共计9540元,邱志凤在上述的款项票据上签字后列入岑洋村委会账户开支。2019年9月,邱志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退缴至岑洋村委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