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屏南县屏城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07 文章来源:屏城乡人民政府 阅读 : 491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屏南县屏城乡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9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巡察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研究部署,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巡察反馈会后,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并对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再传达、再学习,就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2023年1月16日,对市委巡察三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剑峰同志讲话精神和乡党委书记张孙立同志表态发言进行了党内通报。屏城乡党委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把高标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实践,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2023年2月15日组织召开屏城乡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乡党政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并开展互相批评,会上共收集到批评意见289条。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整改。巡察反馈会后,乡党委第一时间研究成立了屏城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张孙立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曹大坤任常务副组长,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张元产同志担任,并抽调各股室精干力量充实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督查落实。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乡党政班子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度汇报,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巡察整改难点工作,截至2023年4月4日,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9次。

  (三)务实工作举措抓整改。乡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巡察整改办根据各责任领导和整改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多次修改完善后提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单位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方案科学性。印发了《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屏南县屏城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分解表》,定期收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进度,并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汇报,及时掌握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部署攻坚薄弱环节。

  (四)推动成果转化抓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常抓不懈抓整改,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推动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主体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我乡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惩贪治腐,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作风锤炼和能力提升,营造我乡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新思想新精神不全面、实效不明显

  (1)关于“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精神未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1月17日,召开屏城乡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2019—2022年中央1号文件和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三农”重要讲话等重要讲话、文件精神;2023年2月14日,召开屏城乡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2)关于“学习未与时俱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要求,2023年以来,屏城乡按照《关于做好制度、文件、会议、决定和决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的通知》要求,通过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学习传达上级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精神14次,并研究我乡贯彻意见。二是对2019 年1月撰写的《屏城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乡政府村建站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学思用贯通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长效制度,2023年1月30日印发《关于做好制度、文件、会议、决定和决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的通知》并严格落实执行。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不足

  (4)关于“扶贫资金投资收益未分配到户”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4月4日,通过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做好收益分配,将屏城乡扶贫投资收益资金,用于2023年春节脱贫户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及困难帮扶,已分配扶贫投资收益资金1.4356万元。三是严格按章分配,扶贫投资收益资金结余8.1644万元,今后严格按《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扶贫投资收益分配,重点用于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

  (5)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短板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已组织学习2次。二是做好项目谋划,在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入库工作中,联合县、乡、村三级,经过多方多次座谈探讨,于2023年2月20日深入村头村、前汾溪村、南湾村实地考察申报实施的重点项目情况,了解乡村发展思路目标是否清晰、确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三是做好资金配套,村头村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4个,总投入资金225.27万元,上级配套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5.27万元,乡级计划配套资金20万元。

  (6)关于“产业振兴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摸清主体底数,对全乡新型主体进行再一次的落实与摸底,目前正常经营的有41家,并确定了新型主体的帮扶责任人,安排科技特派员挂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家庭农场、合作社进行技术培训。二是加强项目谋划,经乡村两级共同谋划,县级审批村头村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4个,总投入资金225.27万元,分别为村头村侨乡研学基地建设、五个美丽建设、食用菌基地冷库建设、百福园景观提升项目;前汾溪村成功申报为省级2022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南湾村成功申报为省级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三是做好资金管理,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文件精神,围绕绩效目标,认真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认真谋划2023年村头村、南湾村、前汾溪村项目申报,同时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金进行乡、村两级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资产使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乡村振兴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完成村头村食用菌基地(一期)及百香果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固定资产登记,2023年食用菌基地(一期)已出租,年租金收入6万元。

  (7)关于“人才振兴差距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培养本土优质人才,完善人才信息,已建立乡人才信息库,收集我乡文创型、三农型、工匠型人才及土专家、田秀才共计152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持。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乡党政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制度,结合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了解各类人才创业、就业、生活需求,予以协调解决。并按照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推荐9名非屏南籍文创人才申报“屏南县文创人才”。三是做好“传帮带”工作,将各村发展需求情况与“一书记三大员”及特聘乡村振兴指导员进行优化匹配,2022年10月15日在屏城乡南峭村开展“夏香菇-滑菇设施大棚栽培技术”“禽流感防控”培训班,28名农民参加培训,提高农民生产、养殖技术水平。

  (8)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所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采用宣传车、宣传栏、发放《改善人居环境 共建美丽家园——致全乡村民的一封信》、短信、部分村开展垃圾分类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政策宣传,强化群众“美化环境从我做起”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二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1月30日,乡党委、政府印发《屏城乡两违两乱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方案》,并召集村主干会议部署。各村(居)针对违章搭盖、乱堆放垃圾、河道清理不及时等“脏乱差”现象,开展人居环境自查自纠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目前上凤溪、溪坪、厦地、南峭、陆地、后井、南湾、坑头等村陆续开展垃圾死角清扫、水沟清理、河道清淤、公厕清洁等环境整治;“脏乱差”得到有效整治,村容得到提升。陆地、前汾溪、后井先行实施垃圾分类,着力在村庄环境治理上让少数先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带动全乡实施垃圾分类。三是开展违建集中清理。2022年10月10日对坑头村幸福院广场乱堆乱放木头等进行了清理。2023年1月16日对上凤溪村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搭建的铁皮养殖棚进行了拆除。2023年2月17日对溪坪社区开展了占用河道违章搭盖瓜棚、瓜架的拆除,溪坪桥周围乱堆放木柴等杂物的清理。2023年3月24日对大碑电站厂房围栏养鸡进行了拆除,清理了河岸堆积垃圾。2023年3月17日对后井村违章搭建养殖棚进行了拆除。四是承接好下放的执法权,巡察整改以来,已对27处“两违”行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拆除了4处违章搭盖。

  (9)关于“乡风文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进乡风文明。2023年1月至2月,屏城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各实践站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移风易俗宣传活动;2023年3月12日,屏城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乡团委、乡妇联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溪坪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助推乡村振兴。2022年9月,各村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杜绝赌博陋习,营造农村“治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重点管控。乡派出所组织各部门集中开展禁赌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成果,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三是创新思路机制。乡纪委、乡派出所、乡综治办等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广大群众远离赌博,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和社会风气。联合乡实践所(站)、乡综治办、乡社工站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 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发力不足。

  (10)关于“保护耕地,推进撂荒地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采用横幅、发送短信、发放宣传手册、立警示牌等宣传方式经常性开展耕地保护、惠农政策等内容宣传。二是提升农业水平。依托屏南县农田提效改造专项债项目在大碑村、坑头村、南湾村、前汾溪村成片开垦荒地,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前汾溪村已完成125.7亩土地流转,着力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三是加强农田建设。全力推进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的大碑、前汾溪、里汾溪、南峭等4个村均已进入施工阶段。四是做好两违整治。对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筑的当事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反复入户动员其限期自行拆除。巡察整改以来,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37亩,完成占用耕地违章建筑拆除复耕6处9.5亩。

  (11)关于“农村路网待改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进工程进度,2023年3月10日在县交通局召开屏城乡前汾溪至里汾溪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目前正在等待专家组评审意见;厦地村路口至南湾村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召开审查会议,目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正在设计修改中。二是通过实地摸排,针对长南线公路存在裂板等安全隐患问题,向县交通运输局争取资金,实施“屏城乡Y339佳垅至南峭养护提升工程”,目前长南线已完成“屏城乡Y339佳垅至南峭养护提升工程”施工,待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前里线在急弯处已设置反光镜两面。三是做好项目收尾,2022年11月30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安办、县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完成后坑线Y309周坑桥至村头(下村坑)段公路改建工程交工验收;后坑线Y309后井至周坑桥段公路改建工程主体建设已完成。

  (12)关于“农村幸福院未尽其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已对南峭、后井、陆地、村头、南湾等5个幸福院开展农村幸福院内业和实地检查。二是加强运营管理,已完成对南峭等5个幸福院周边环境的卫生清理,并引导老年人到幸福院活动。三是杜绝挪为他用,南峭村委会已经对南峭村幸福院村两委办公场所和幸福院公务服务功能区进行划分,并引导老年人到幸福院活动。

  (13)关于“发挥侨乡优势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重要论述纳入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于2023年4月3日开展涉侨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普及基础的涉侨法律常识。二是贯彻上级精神,积极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我乡意见。在疫情之后,加强同侨胞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后井村、村头村、陆地村丰富的侨务资源,吸引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积极投身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三是研究侨务工作,2022年10月乡党委会研究后井村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事项,2022年11月成立后井村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3月21日乡党委会研究部署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部署吸引侨资侨智工作。2023年4月陆地村华侨回乡开展联系交流活动。

  (14)关于“化解信访积案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业务培训,2023年3月14日组织全乡各村综治协管员、乡综治办人员进行矛盾化解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每天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在乡政府接待群众信访,把矛盾纠纷问题化解在基层。三是积极化解纠纷,针对信访重点人员,制定化解方案,主动约见进行思想开导,予以化解。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15)关于“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文件,严格落实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常态化进村进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加强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已将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列入全乡培训计划内,2023年4月3日开展屏城乡全乡干部安全消防培训会,切实提高全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乡安办牵头联合乡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辖区内竹木加工企业、塑料加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进行隐患排查,共出动检查组9个,36人次,排查出隐患7条,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五是常态化开展巡查,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形成闭环管理。六是对时任乡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房屋安全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宣传,对12个村和1个社区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宣传,营造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危房治理,将厦地书院旧址等危房纳入安全隐患房屋名单,将结合文创工作进行加固修缮。三是加强巡查力度,百日攻坚封房点坑头村61号已于2023年3月完成修缮加固、后龙村83号已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并由所在辖区村委会加强巡查。四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屏城乡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工程已委托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开展勘察设计。2022年11月组织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屏城乡人民政府、地灾点受威胁对象代表、勘查与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家等,开展了屏城乡南湾村吴盛余等房后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屏城乡排危除险工程包勘察设计报告评审会。目前已完成坑头村41#卓正福等房后、7#卓意贵等房后两处隐患点的勘察设计报告评审意见修订,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南湾村吴盛余等房后滑坡隐患点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屏城乡村头村26#包好进等房后滑坡、屏城乡大碑徐道检等房后泥石流两个隐患点正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列入整治清单。五是做好隐患房屋摸排,聘请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屏南分公司对相关房屋和386栋一般隐患房屋进行摸排,并根据摸排结果分类处置:对主体结构局部出现危险状态的房屋进行改造或拆除,目前已经完成房屋安全改造两栋、拆除三栋;对无人居住的房屋张贴警示标志并封闭通道;对第三方公司认定主体结构稳固的房屋,在房屋安全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变更。六是加强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精准摸排,按照“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要求,认真对疑似地灾隐患点进行实地核查并汇总上报,2023年2月以来共核查545处疑似地灾隐患点;2023年3月,组织更新了屏城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2023年4月,组织村居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参加了屏南县地灾群测群防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地灾防范业务知识。

  (17)关于“安全检查‘走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已将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列入全乡培训计划内,2023年4月3日开展屏城乡全乡干部安全消防培训会,切实提高全乡党员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二是加强辖区企业安全培训,2023年2月23日我乡召集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业务培训,对企业经常性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切实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意识。三是常态化对企业开展巡查,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形成闭环管理,并在培训会上要求企业切实做到闭环管理。

  (18)关于“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培训宣传,2023年2月23日我乡召集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业务流程培训会,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引导各企业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做好服务工作,在会上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业务的流程进行培训讲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生态文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9)关于“环保网格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培训教育,2023年3月1日召开屏城乡环保巡察整改暨工作部署会,召集各村环保网格员进行培训学习《屏南县环保网格员工资(专职)、津贴(兼职)和奖惩实施办法》,并再次严肃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二是加强监管力度,针对“2019至2021年多数环保网格员未开展日常巡查”问题,为加强环保监管,对现任网格员进行谈话提醒。明确各村挂点领导和村(居)支部书记对辖区内网格员日常工作担起监管责任。三是对时任乡政府环保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时任后井村环保网格员进行诫勉谈话,对现任乡政府环保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0)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3月13日召集全乡河道专管员召开河道专管员业务培训会,深入解读屏城乡2023年专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再次培训指导了日常巡河工作流程、打卡方式、打卡要求等。二是完善办公设备,在县河长办指导下,按要求配置了巡河工具、屏城乡水系图等硬件设备,完成乡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并于2022年12月通过市河长办检查。三是开展批评教育,2023年2月3日召集全乡河道专管员召开屏城乡河长制工作巡察整改工作会,会上通报了巡察中指出我乡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南峭、后龙、村头等巡河率较低的河道专管员进行公开批评,要求乡河长办通报给相应村主干与挂村领导,要求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参与到对专管员履责的督促与监督工作中来。四是完善队伍建设,完成了2022年河道专管员的综合测评,正式发文(屏城政〔2023〕11号)并以此为依据对专管员进行奖惩,更换后龙村等无法继续履职的河道专管员,均已上报县河长办待审批。五是建立考核制度,2023年2月28日,屏城乡河长办制定并发布了2023年屏城乡河道专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屏城政〔2023〕25号),由县河长办审核通过并在县河长办备案登记。六是对2022年度巡河率平均低于90%,2023年1月、2月巡河率低于90%的坑头村、村头村、后龙村等3个村河道专管员进行诫勉谈话;对2022年度巡河率平均低于90%,且在2023年1月巡河率低于90%的南湾村、南峭村等2个村的河道专管员进行批评教育;对2022年度巡河率平均低于90%的里汾溪村、前汾溪村等2个村的河道专管员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环境污染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理论学习。召开屏城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与环保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建立“两违”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的屏城乡“两违”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中共屏城乡委员会 屏城乡人民政府关于屏城乡“两违”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三是加强污染治理,着手对废水直排大碑河发函要求整治、对南湾村无环评审批手续养猪场、村头村大规模养鸭等进行整治。

  (2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所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采用宣传车、宣传栏、发放《改善人居环境共建美丽家园——致全乡村民的一封信》、短信、部分村开展垃圾分类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政策宣传,强化群众“美化环境从我做起”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二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1月30日乡党委、政府印发《屏城乡两违两乱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方案》,并召集村主干会议部署。各村(居)针对违章搭盖、乱堆放垃圾、河道清理不及时等“脏乱差”现象,开展人居环境自查自纠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目前上凤溪、溪坪、厦地、南峭、陆地、后井、南湾村、坑头、前汾溪陆续开展垃圾死角清扫、水沟清理、河道清淤、公厕清洁等环境整治;“脏乱差”得到有效整治,村容得到提升。陆地、前汾溪、后井先行实施垃圾分类,着力在村庄环境治理上让少数先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带动全乡实施垃圾分类。三是开展违建集中清理。2022年10月10日对坑头村幸福院广场乱堆乱放木头等进行了清理。2022年11月14日和2022年12月2日,上凤溪村分别拆除了两处乱搭盖。2023年2月17日溪坪社区开展了占用河道违章搭盖瓜棚、瓜架的拆除,清理了溪坪桥周围乱堆放木柴等杂物。2023年3月17日,后井村对一处违章搭建养殖棚进行了拆除。2023年3月24日大碑村对电站厂房围栏养鸡进行了拆除,清理了河岸堆积垃圾。四是承接好下放的执法权,巡察整改以来,已对27处“两违”行为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拆除了4处违章搭盖。

  (23)关于“‘两违’治理工作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宣传走进田间溪边,与农户面对面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打击“两违”“两乱”等政策法规,将法律明令禁止的规定以警示牌的形式立在田间溪边,震慑违法行为。利用村两委培训班开展打击“两违”“两乱”政策宣传解读。此外通过宣传栏、短信的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群众“两违”“两乱”的红线、底线意识,营造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二是持续推进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各村(居)按照拆除复耕复绿、报批备案等措施分类整改,48宗违法图斑未整改的13宗已经完成整改10宗,剩余拒不配合拆除的,按照立案程序推进。三是坚持堵疏结合。建立“两违”“两乱”治理月例会制度,使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发挥“天上飞、地上查、网上管”日常监管作用,通过购买服务,依托第三方机构采用无人机定期巡飞,各村不定期地面巡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违建行为并遏制在初始阶段。落实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巡察整改以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宗,并引导群众建房走宅基地建设审批程序。

  (24)关于“推动殡葬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宣传走进田间溪边,与农户面对面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打击“两违”“两乱”等政策法规,将法律明令禁止的规定以警示牌的形式立在田间溪边,震慑违法行为。利用村两委培训班开展打击“两违”“两乱”政策宣传解读。此外通过宣传栏、短信的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群众“两违”“两乱”的红线、底线意识,营造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开展旧坟整治。对“三沿六区”范围内的旧坟进行植树绿化。三是坚持堵疏结合。建立“两违”“两乱”治理月例会制度,使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发挥“天上飞、地上查、网上管”日常监管作用,通过购买服务,依托第三方机构采用无人机定期巡飞,各村不定期地面巡查的方式,对 “三沿六区”范围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违建行为并遏制在初始阶段。

  (25)关于“环境保护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3月28日召开屏城乡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3月10日我乡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在里汾溪村及溪坪社区入户发放环保宣传手册。三是做好源头管控,在涉林等突出问题上,加强源头宣传管控,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

  6.文物保护工作有偏差

  (26)关于“文物安全措施未有效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屏城乡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完善文物安全管理人和岗位职责,并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二是完善安全措施。在省保、县保单位建设视频监测预警系统共8处;对上凤溪村平梁廊桥、陆地村宝塔桥、村头村魏公殿等县级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内部香炉进行外移,对辖区内文物点重新配备或更换灭火器,合计完成:灭火器301个,灭火器外箱147只,单个灭火器支架7只,消防栓箱18套,消防水带50规格29条,消防水带65规格3条,水枪18把,安全出口标识44个,并定期开展检查。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文保单位管理责任,压实各村(居)挂片领导、村(居)支部书记的领导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巡查工作;对当前新任的2名省级、县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员进行任前谈话,要求做好省级、县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巡查与日常管理。

  (27)关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已联系设计公司对厦地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的初稿进行修改补充,序时推进上报县住建局进行评审报批工作;前汾溪村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已完成设计初稿并上报县住建局,序时推进评审报批工作。二是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针对陆地村省级传统村未开展保护规划编制的问题,已委托规划设计公司进行规划设计,2023年4月5日完成陆地村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初稿,序时推进上报县住建局进行评审报批工作。

  (28)关于“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成保护性划定工作。完成全部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线划定工作划定。根据测绘图划定范围,实施常态巡查督查,进一步做好保护和利用。

  7.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存在短板

  29关于“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屏城乡国家安全工作部署会;2023年3月7日召开了2023年屏城乡第一季度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会。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2022年屏城乡国家安全工作总结,2023年屏城乡国家安全工作方案,杜绝方案总结雷同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对现任乡党委政法委员进行谈话提醒,对撰写2020年以来历年国家安全工作方案、总结的工作人员和时任乡政府综治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0关于“机制体制不健全,涉外人员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屏城乡国家安全工作保密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二是建立屏城乡涉外人员排查台账,每个月一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回访。三是对现任分管领导即乡党委政法委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屏城乡国家安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1关于“涉密人员、设备、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保密工作,按照要求对涉密人员进行了审查,对涉密电脑、存放涉密文件的密码柜进行了标识,在乡档案室配备了“三铁两器”。二是召开保密培训,2022年11月1日举办了面向乡班子成员的涉密知识培训,邀请县委办负责同志进行了保密知识相关专题讲座。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2)关于“党委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于2023年2月28日调整充实屏城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县委理论学习计划暂未下发,目前中心组安排学习2022年未学专题、每年必学专题和巡察整改需要学的内容。三是针对2018-2021年度有11人(次)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5人(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的现任领导干部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9人,对已调离的8名时任领导干部将问题移送至现单位处置。四是针对学习强国积分不达标的11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并做好每周通报工作。

  (33)关于“分析研判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分析研判报告未结合实际问题,分析研判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今后撰写分析研判报告将注意结合实际撰写。

  (34)关于“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三审三校”问题。已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目前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做好初审工作,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分管领导负责复审工作,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党政办负责人负责保密审查,主要领导负责终审,发布前使用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审核,且不低于三个校次,“三校”无误后,推送上级新媒体平台或在本单位新媒体发布。并对未落实好“三审三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二是对时任乡党委宣传委员和2名乡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5)关于“基层党员违纪问题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警示教育,已梳理出近年来4起基层党员违纪典型案例,于2022年10月28日向各基层党支部印发了《关于四起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在各村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党员纪法意识,2023年以来已开展警示教育4场132人次。

  (36)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部分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2023年1月3日在乡党委理论中心组进行学习研讨交流;4月4日在乡党委(扩大)会议上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已对《中共屏城乡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将每年定期召开政治生态分析专题会内容纳入《清单》,并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屏城乡2022年政治生态分析专题会,会上从践行“两个维护”、党的建设、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等四个方面分析2022年政治生态,提出和剖析五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已根据本乡实际,对党政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和风险点较高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手册。三建立工作清单,制定《2023年度屏城乡纪委监察组监督清单》,加强日常监督,强化源头预防,对潜在的苗头性、倾向问题及时发现和提醒,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37)关于“廉政谈话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屏城乡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会,要求乡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所分管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重点岗位和分管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做好廉政谈话,由乡纪委牵头对班子成员开展的廉政谈话对象、内容进行审核,在日常监督中提醒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工作、挂点村村主干进行廉政谈话。三是对存在“廉政谈话走过场”问题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和乡三级主任科员共2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乡党委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

  2.乡纪委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缺乏力度

  (38)关于“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配合落实巡察整改,针对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乡纪委监察组协助乡党委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提出整改建议,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开展问题整改监督,重点盯紧涉及党建、乡村振兴、资金、工程项目类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协助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贴补贴;同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需要问责的问题和责任人进行分类,借助“片组地”协助机制,经常性联系对应的片组和县纪委监察室,以指导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传达学习巡察整改不力典型案例,通过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工作。

  (39)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纪委履职培训,组织乡纪委委员集中学习《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履职要点(试行)》《镇村组织及人员履职常见问题和监督路径指引》等文件,乡纪委书记积极参加全市乡镇纪委书记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纪委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结合本乡工作实际,梳理18个方面监督职责,制定《2023年度屏城乡纪委监察组监督清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屏南县村级“头雁”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调整充实屏城乡村级监察“三员”队伍合计41人,并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屏城乡村级监察“三员”工作例会暨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加强“三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四是集中力量开展问题线索办理,2023年以来已查办问题线索3件,其中立案1件1人。五是对现任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进行批评教育。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40)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廉政教育。2023年4月4日召集全乡在职干部参加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培训,提高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并持之以恒的一以贯之。二是做好催缴工作,通过党政办、乡纪委4次电话催缴,目前已有22位同志退回2018年春节慰问款2.4万元,无法退还0.3万元。

  (41)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1182万元已于4月全部退还。

  (42)关于“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乡有6个村存在村干部超额、重复领取误工补贴,9个村存在重复、虚假记工现象,累计多发放5.83万元的已全部退回。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43)关于“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公文撰写业务培训,召集全乡班子成员参加杜绝“文风不实”专题会议、“在村社区一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培训会;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宁德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要求全乡在职干部从自身做起,主动学习,提高问题能力,落实文风。同时要求文件会稿、审核人员对内容负责,严格审查,落实文风。提高公文业务办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针对《屏城乡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原文摘抄网络问题移送至时任乡政府党政办负责人的现单位处置,对《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4)关于“预留文号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公文管理,要求发文工作人员做好发文登记手续,严格落实发文流程。二是对时任乡党政办主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乡党政办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45)关于“重点民生项目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工作力量,2022年11月成立屏城乡衢宁铁路大碑造福搬迁安置点宅基地分配领导小组,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明确责任,精细谋划、科学决策,及时解决问题。二是加大项目推动力度,2023年2月完成屏城乡衢宁铁路大碑造福搬迁安置点桩基工程检测、2023年2月完成村民宅基地组合200栋。2023年3月完成光明路、幸福路自来水管网、电力管道铺设,协调群众建房临时通道,与屏南县中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自来水立户及附属设施安装协议。

  5.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46)关于“存在多头开户、账外账等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注销多开账户,3月23日提交农行注销申请并销户成功。二清理账外账,根据会议纪要(2021年11月23日),其余投资款33.68万元、应收账款34.87万元等账外账已纳入政府账务管理(凭证号2022.12.79#、2022.12.80# )。

  (47)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3月30日,在屏城乡三楼会议室组织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财经制度培训。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屏城乡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各村发放对象已梳理完毕,已于2022年11月7日发放2019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

  (48)关于“出借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清理出借资金,衢宁铁路安迁办出借资金,已完成调账核销939.74646万元,其中个人58.82648万元(与应付房屋拆迁补偿款补列支出抵冲),乡政府790万元(系大碑安置地征地及留成地货币补偿款在乡政府账务列支,调账处理),大碑村90.92万元(与应付村委楼补偿款以及征地补偿款补列支对抵冲销)。二是乡政府出借金额(个人)已调账处理31.29005万元(凭证号2023.1.17#);收回个人应收款共计16.0216万元;乡政府出借金额(村委会)已调账处理8795126.72元(凭证号2023.1.18#)。

  6.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49)关于“未按规定进入阳光平台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培训,4月4日组织乡党政班子、乡项目办、村主干进行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与监督业务培训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50)关于“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发挥屏城乡项目办作用,2023年1月3日研究制定了《屏城乡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并组织学习《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施办法》《关于实施村庄建设项目使用工料法的若干意见》《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二是建立了长效机制,已于2022年11月5日制定并印发了《屏城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采用招投标方式等重要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做好记录存档,并制定了《屏城乡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制度(试行)》。三是对乡政府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51)关于“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同第49、50的问题同整改。二是积极配合屏南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收集相关材料,配合后续处置。

  7.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

  (52)关于“屏城乡村(社区)收入主要来源于上级下拨村级运转经费、投资收益、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等,村财投资效益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村主干学习培训力度,2023年3月17日由乡党委政法委员带队,组织部分挂片领导及村主干等10人前往霞浦考察工厂养殖项目,拓宽发展经济思路。4月2日至4月5日开展村“两委”培训班,通过开设《水稻高产栽培技术》《新时期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型水禽养殖技术对防控疾病作用》等课程增强村“两委”致富带富本领。二是依托前汾溪谷综合实践基地,结合前汾溪、厦地、里汾溪等3个“金牌旅游村”创建及中国传统村落优势,向周边南湾、村头、陆地等村辐射,开展1-15天的实践活动或研学课程,提供“吃、住、研、学、旅”定制式一条龙服务,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经营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完成坑头村扶贫加工厂的固定资产登记。四是将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屏城乡2022年度村主干绩效考核内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53)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1月30日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会议记录相关工作业务培训。二是制定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屏城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加以落实,杜绝以党政班子会、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现象,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记录与保存。三是规范会议纪要管理,利用审阅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机会,强化了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审核把关,杜绝会议记录过于简单问题的发生。

  (54)关于“干部考勤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已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全乡干部大会,专题强调了日常考勤、请销假纪律等,严格要求全乡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将科级干部个人信息录入到考勤机,纳入日常考勤统一管理。二是强化考勤通报,公示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每月统计考勤情况,向主要领导通报考勤率较低的干部并要求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对5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55)关于“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1月17日组织全乡持有执法证干部参加全国行政复议线上培训,推动全乡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用好制度管人,明确全乡年轻干部(1980年之后出生)均需参加今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已列入2023年屏城乡二级绩效考评方案并与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2023年3月30日已与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委派专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四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下半年出庭率为100%,并长期坚持,及时反馈落实司法建议。

  2.基层党建压力传导不够。

  (56)关于“党员队伍老龄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4月3日分别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和“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的组织生活业务培训”,村两委成员及党建工作者70人参与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水平和党员教育管理水平。二是优化党员队伍,从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中选出13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根据县委组织部今年发展党员指导数,发展35岁以下党员占比50%以上,逐步改善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

  (57)是关于“长期未发展党员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发展党员队伍,厦地村于2022年12月1日已接收预备党员1名,村头村于2022年12月30日已接收预备党员2名,解决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

  (58)关于“非公党组织‘空壳化’”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2023年2月21日乡党委会研究解决我乡非公企业党组织事宜,2023年3月7日已完成宏星建材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并已撤销宏星建材党支部。二是做好指导沟通,指定专人负责指导榕屏化工党委下属2个党支部、鑫磊晶体党支部党员与现居住地、户籍地或其现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沟通对接,并发放《组织关系转移通知书》。

  (59)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员管理,完成各村(社区)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并指导陆地村党支部督促陆地村党员赵某某回国办理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相关手续。二是加强配合协调,于2022年3月将党员关系在溪坪社区的已违法党员问题上报至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并配合县纪委监委对该党员的后续处置工作。三是对时任乡党委组织委员、时任陆地村党支部书记、现任陆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3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60)关于“会前准备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规范开展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已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屏城乡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在会上对会前准备情况进行汇报。

  61)关于“材料撰写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对材料的审核和把关,严格要求领导班子严肃、认真的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经反复修改后交给主要领导审核。二是对在2019 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四专题研讨发言材料抄袭拼凑网络文章的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进行诫勉谈话,将时任乡政府副乡长抄袭拼凑网络文章的问题移送至其现单位处置。三是对存在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未按要求进行检视剖析2名党员进行谈话提醒。

  62)关于“查摆问题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严肃认真的查摆问题。二是对涉及查摆问题流于形式问题的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和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共2人进行谈话提醒。

  4.选人用人不严格。

  63)关于“部分村干部履职存在‘趋俎代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考核方案,制定《屏城乡2022年度村主干绩效考核方案》《屏城乡2022年度农村“六大员”考核实施方案》加强对村“两委”“六大员”履职情况监管。二是对存在“趋俎代庖”问题的现任坑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前汾溪村村委会副主任、南峭村村委会副主任等3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64)关于“存在‘吃空饷’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对“六大员”履职情况检查,共清退六大员外出期间领取补贴1.0520万元,其中前汾溪郑瑞城2022年4-8月外出5个月领取补贴0.5975万元(含已发0.3万元,扣发0.2975万元);村头村杨荣春2022年4-12月外出9个月期间领取补贴0.4545万元。全乡调整不符合岗位要求六大员8名。二是对存在“吃空饷”现象的前汾溪村、村头村2名村“六大员”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大碑村1名“六大员”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前汾溪村、村头村、大碑村等3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65)关于“群众基础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4月3日至4月5日召开村(社区)“两委”培训班,通过培训班加强对村干部岗位职责及各项业务能力开展培训,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群众满意率。

  66)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选人用人培训,于2023年3月22日乡党委会进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3月31日开展屏城乡干部考核工作业务培训,学习《关于加强全县股级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党员干部30人参会,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业务水平,考察材料质量,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察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是对时任乡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考核组成员5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67)关于“2019年9月,巡察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乡党委未按要求每2个月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解决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至巡察进驻,仅在2次党政班子会议上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3年1月9日巡察反馈会后,2023年1月10日召开乡党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并对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再传达、再学习,就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屏城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和推进会,推动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9次。

  2.关于“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6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未清退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强领导,2023年1月11日印发《中共屏城乡委员会关于成立屏城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屏城委〔2023〕2号)。二是做好培训,组织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财经制度培训和全乡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做好催缴工作,通过党政办、乡纪委4次电话催缴,目前已有14位同志退回3.9067万元。

  69)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举一反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巡察整改力度,按规定将2018年以来产生的利息等非税收入10.17万元于2022年9月7日上缴国库(凭证号2022.9.29# ),同时做好举一反三,避免类似的问题再发生。

  三、 巡察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屏城乡党委高度重视,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1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7人,其他人员44人,其中诫勉谈话13人。

  1. 针对“学习未与时俱进”问题,对乡政府村建站工作人员郑丽华进行诫勉谈话。

  2. 针对“环保网格监管不到位”问题,对屏城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陈宁胡、乡政府环保办公室原工作人员余柳芳、后井村原环保网格员郑家福进行诫勉谈话。

  3. 针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屏城乡坑头村河道专管员卓振纲、村头村河道专管员黄世平、后龙村河道专管员张长义进行诫勉谈话。

  4.针对“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对乡政府项目办工作人员张自畅进行诫勉谈话。

  5. 针对“材料撰写不严肃”问题,对屏城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陈宁胡进行诫勉谈话。

  6. 针对“部分村干部履职存在‘趋俎代庖’”问题,对屏城乡坑头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张云珍、前汾溪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陈虞贵、南峭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张宜理进行诫勉谈话。

  7. 针对“存在‘吃空饷’现象”问题,对屏城乡前汾溪村党支部委员郑瑞城、村头村“六大员”杨荣春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环境污染整治不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村头村养鸭场,由于鸭子数量多,养殖户配合度低,抵抗情绪高,造成拆除或者搬迁难度大;南湾养猪场,多为散户养殖,多次动员其不再养猪,屡禁不止,现已结合屏城乡两违百日行动实施开展,同时强制性拆除存在一定的社会风险隐患。

  推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力度。二是对接屏南八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结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期)建设项目,建设村头村禽类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目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期)建设项目可研已批复,待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村头村大规模养鸭问题。三是动员南湾养猪场做好环保措施,对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责令其关闭。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前

  2. 关于“非公党组织‘空壳化’”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因榕屏化工、鑫磊晶体等非公企业停工停产,党员分散自谋职业,流动性强,党员个人参加组织生活意愿不高,非公企业党支部组织生活难以开展。二大部分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点不固定或党员档案不全等原因造成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困难,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

  推进措施:一是继续指导榕屏化工党委下属2个党支部、鑫磊晶体党支部党员与现居住地、户籍地或其现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沟通对接,动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推进党组织关系转移。二是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未转移党组织关系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前

  3.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未清退到位”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涉及时间跨度长,部分领取补贴人员已离职、退休、外调,造成退款难度大;其中2.82万元为无记名领取,找不到退款人员。

  推进措施:一是通过发函通知到当事人员手上。二是召集在编未退款人员,再次动员、传导压力。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前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支持乡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方针措施。在巡察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对巡察集中整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保持力度不变,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解决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为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三是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建章立制。抓住巡察整改的契机,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工作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322133,通信地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341号,邮政编码:352300,电子邮箱pcx3322133@163.com。  

   

中共屏南县屏城乡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