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1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4655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以“提级+交叉”方式对屏南县屏城乡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市委巡察三组

   巡察对象:屏南县屏城乡

   联系电话:1775931597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11号邮箱

   联系信箱设屏南县屏城乡人民政府大门右侧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3-2789901,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