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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换届丨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汇编(七)

发布时间:2026-06-12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陕西省纪委监委、河南省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规范高效推进,屏南县纪委监委选取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进行汇编,与大家一起学习。今年正值换届关键之年,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参与换届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共同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01



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张家滩镇丛座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瑞平在村党支部换届中违规拉票问题。2021年1月,丛座村党支部换届期间,赵瑞平通过手机微信聊天、打电话的方式向党员高某等3人拉票,并承诺当选后发红包感谢高某。后赵瑞平当选村党支部书记。2021年3月,赵瑞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02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红岩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朱新建在换届期间违规吃请问题。2020年12月,红岩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为表示感谢,朱新建组织参会党员、会议指导组等22人在农家乐聚餐饮酒,餐费1640元当天挂账未结,第2天组织核查时个人予以支付,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朱新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少敏卖官案。2003年年底至2019年春节前,李少敏在担任洛阳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洛阳市瀍河区委原书记原锋、宜阳县委原书记谭建忠、洛宁县委原书记高维勋、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冠甫等43名党员干部财物共计323.34万元。此外,李少敏为两人当选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22.6万元。同时,李少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李少敏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向李少敏买官人员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2021年7月,李少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