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屏南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省委巡视一组对屏南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4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担当,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屏南县委高度重视,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认真查问题、找根源、定举措,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迅速传达部署,提高思想行动自觉。4月19日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县委常委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带头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落实。4月23日,向社会公开省委巡视反馈会情况,并印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向党内通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党内通报,主动对标对表,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责任。5月17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主要领导现场指导,县委常委直面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相互批评意见72条,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中央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县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对整改落实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县委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巡视整改办设在县委办公室,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先后主持召开7场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5场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场县委专题会议、1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全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打好集中整改攻坚战。县委书记对整改工作批示23件,实地督办10次,约谈13名领导干部,推动巡视整改责任落实。
三是分解整改任务,有序有效推进整改。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7个问题,组织20个牵头单位认真研究,制定了211项具体整改措施,印发《关于落实福建省委巡视一组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和县委巡察工作、选人用人、脱贫攻坚、意识形态4个专项整改方案,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六定”机制。县委书记吴允明直接承担12个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省委巡视移交的5个边巡边改问题有效解决。
四是严格督导调度,从严从快抓好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6次会议检查督促巡视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开方”。巡视整改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运行调度,坚持每周滚动更新“一表”“一单”,严格执行催办、提醒、约谈等制度。共下发15份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编发11期《巡视整改工作动态》。县纪委对20个牵头单位开展集中专项督查2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常态长效。县委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把“当前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巡视整改期间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等66项制度规定,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存在忽视与弱化党的作用的倾向和苗头
(1)关于“一些党组织坚持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将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屏南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今年以来共召开县委全会1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21次80个议题,其中研究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29个议题。三是全县32个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
(2)关于“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强国”平台等方式,提升党员自觉主动学习的意识,全县8915名党员学习全覆盖,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4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8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27个,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和党组织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各基层党(工)委按规定将2019年上半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公开。四是对全县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106名党员补缴党费2.0449万元;县委组织部对党费缴纳不规范的住建局机关党支部3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民政局党支部1名党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个别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共屏南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屏委〔2019〕30号),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二是对 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县委主要领导对2018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较差的4个乡镇、4个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完成对全县159个村(社区)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4)关于“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基层党(工)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按要求把党员管理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二是开展失联党员“回头看”活动,对排查出的3名失联党员作出停止党籍的组织处置。三是完成2018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综合排名在最后一名且考评结果低于办法(细则)规定的“较好”分值标准线以下的党(工)委书记,当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2.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还有差距
(5)关于“经济发展质量出现下滑趋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屏委〔2019〕1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屏委〔2019〕29号)等文件,建立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分析研判调度,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二是县域经济发展稳中有进,据宁德市统计局反馈,屏南县1-6月地区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14.5%,排名全市第三;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9%,排名全市第三;公共财政总收入增长11.2%,排名全市第四;税收收入1.52亿元,财政收入的税收占比为65.72%,提高12.85个百分点。
(6)关于“对现有工业企业发展扶持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屏南县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屏委〔2019〕14号),加大对工业企业发展扶持力度。二是培育工业项目新增长点,对29家营业收入未达到2000万元的停减产企业进行退库处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1-6月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5.9%,排名全市第三。三是鼓励企业技术改造,1-6月全县工业投资增长285.2%,排名全市第一;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14.6%,排名全市第二。
(7)关于“推动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制定2019年白水洋鸳鸯溪景区宣传营销计划和《遇见屏南》项目营销方案,完成旅游官微(订阅号)改造提升,同步推出“四季屏南”服务号,拓展客源市场。二是加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力度,根据初评情况,再次细化完善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基本完成全域旅游标识系统建设。三是制定《关于加强福建省鸳鸯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景区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根据《2019年上半年宁德市旅游统计调查报告》,1-6月全县接待游客192.52万人次,同比增长22.6%,排名全市第四,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旅游综合收入18.23亿元,同比增长29.9%,排名全市第四,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
(8)关于“社会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需求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教育补短板建设。完成3个公办幼儿园及附属工程建设,9月份新增幼儿园学位820个;通过旧校舍改造,提供小学学位450个,缓解城区学位紧张问题。二是推进医疗补短板建设,县老年康复病房综合楼、疾控中心实验室综合楼、中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主体工程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代溪镇等7个乡镇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及长桥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将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工。三是提升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定向生培养、事业单位招考、校园招聘等方式计划招收各类医技人才76名。现已完成10套人才公寓装修并交付使用,为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破解山区县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组织563名医护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高医技水平。四是下沉充实基层医疗力量,县医院每周组织2名专家到双溪镇、古峰镇坐诊,下派1名副院长兼任双溪中心卫生院院长,由县中医院对口帮扶甘棠乡卫生院。
3.化解社会稳定矛盾隐患还不够有效
(9)关于“化解社会稳定矛盾隐患还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治会工作,建立健全治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治会人员分工与职责,研究议定移送公安24人(次)。二是对涉会公职人员采取纪委监委约谈和依法打击等方式化解涉会债务,已判决7人,化解涉会债务39人。三是强化接访工作,按照“屏南县民间标会专项整治处置路线图”对涉会群众开展日常接访,并于每月15日开展县领导接访活动12次,办理群众涉会诉求事项29件,解决25件。四是针对34名负案在逃的“会头”“会脚”,成立追逃专班,已抓获到案18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
(10)关于“兴起‘大学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党校青干班学习50人次、科级干部进修班学习50人次。二是依托理论进基层示范点和理论宣讲轻骑兵,对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等内容进行宣讲,1-6月开展宣讲530场次,受众达3万多人次。三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县委巡察、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并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对1名测试不及格的县直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甘棠乡2018年度开展学习教育不认真、不严肃问题进行通报。
(11)关于“一些单位党建材料和个别党员学习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虚以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屏南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屏委办〔2019〕49号),通报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6起。二是针对熙岭乡、县住建局党建材料弄虚作假问题,由县委主要领导对熙岭乡、县住建局党委(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针对专题研讨材料虚以应付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分别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3名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县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对该管委会1名主任科员抄袭照搬问题进行严肃批评。
5.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12)关于“贯彻民主生活会新要求不够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巡视反馈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相互批评意见72条,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二是派出县委督导组,对各党委(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从严从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三是县纪委监委要求被约谈函询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接受谈话函询的情况进行说明。四是因未按规定在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被组织约谈函询情况,县人大1名副主任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作自我批评,县景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在景区党委班子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13)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报备工作,各基层党委已完成2019年第一季度报备工作。二是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列入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县旅游事业局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
(14)关于“一些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3月底全县15个基层党(工)委均按文件要求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邀请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对县直单位党务工作者进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组织生活会等业务培训,增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备案制度,15个县直单位党委已报送《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四是县委组织部对多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原县食药监局党支部进行全县通报,县委组织部长对县检察院主要领导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
(1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以来,先后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进会会议、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现场经验交流会等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关于中美贸易、对台工作等文件精神。二是健全完善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党内通报,年底及时向市委进行综合报告。5月30日对2018年度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调研结果进行党内通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市委报送2019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对巡视整改期间发现的双溪镇党委宣传委员潘羽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弄虚作假、分析研判报告抄袭照搬问题予以党纪立案。
(1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县委抓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1-7月县委常委会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及配套相关制度4项。二是对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末位的屏城乡、路下乡党委书记,以及评价等级为差的县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2019年度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半年调研督查。三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村级巡察“回头看”重点内容。在2018年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中,屏南县名列第一。
(17)关于“‘屏南网’个人公众号管理存在工作盲区和意识形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属地网络平台基本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实现对平台的精准监管。二是先后2次就该公众号管理存在工作盲区和意识形态风险问题约谈相关人员。三是召开全县主要网络平台负责人集体约谈暨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四是严格实行“7×24”值班制度,采用“人工加技术”方式对重点平台进行监测管理,对违法违规信息第一时间发现、处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8)关于“2017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评比,因没有建设文化宫、体育馆等硬件设施,导致考评未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工人文化宫建设,现已完成项目用地红线图测绘,制定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方案,拟于2021年1月动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验收。二是加快体育中心建设,现已完成项目立项和征地100亩,拟于今年12月底前动工建设,2021年3月前完成田径场竣工验收。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19)关于“部分县直单位存在超编制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到龄退休工作,解决县委巡察办、政法委、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8个单位超编问题。二是制定《干部调配和编制使用管理办法》,从“干部调配和编制使用原则、新补充工作人员程序、干部调动条件和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和编制使用。
(20)关于“一些县直单位存在混编混岗混用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名混编混岗混用干部的职务已调整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规范干部任用,避免混编混岗混用问题再次发生。
(21)关于“部分干部调整过于频繁,部分干部长时间在同一职位任职未交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9名干部的调整建议方案,结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予以整改;2名学校副校长待有合适岗位予以调整。二是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任职5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台账。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
(22)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提高干部政策知晓度。二是加强和改进公务员调任工作,规范事业编制干部调任公务员任命文件,按要求体现试用期。三是组建县委干部考察队伍,加强考察人员业务培训,推动干部考察工作专业化,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质量。四是对2015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进行梳理,审查208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对填写不完整的56份纪实表进行补充完整。五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意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特别强调在现单位任职时间不满两年的考察对象,应当到其上一任职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3)关于“执行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还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认真做好群众反映意见的调查处理,并形成公示总体情况报告,存入干部考察档案。二是对2018年12月新调整的干部任前公示情况形成总体报告,存入干部考察档案。三是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对屏城乡1名拟提任副科领导职务的干部公示期间的举报内容进行补充调查,经查举报内容不实。
8.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24)关于“社团兼职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在社团兼职的情况进行梳理,未发现新的兼职情况。二是3名未经审批兼任社团职务的处级干部,已不再兼任社团职务;23名未经审批兼任社团职务的科级干部,已不再兼任社团职务。兼任2个及以上社团职务的2名干部,已不在社团兼职。违规兼任社团法定代表人的11名处科级干部已不再兼任社团法定代表人。9名在社团兼职取酬的退休处科级干部,7名已完成清退工作,2名确因生活困难,制定分期清退计划,承诺年底前完成清退。三是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要求,加大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备案审核力度。
(25)关于“企业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干部在国有企业兼职取酬专项清退工作方案,对干部在国有企业兼职取酬清退工作进行全面落实。二是县国投原副总经理兼职所领取的4.32万元已清退。
(26)关于“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比例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学习“两项法规”,传达《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郑福平等15名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通报》。二是每年集中填报期间,发放《提醒函》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风险点汇总》,要求填报对象及其家属认真研读,并签字背书。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处理。
(27)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明确在干部调动、提任前对档案进行再次审查;对新录用人员在入编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二是已完成全县在职公务员(含参公)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在职事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三是开展科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重新审核613名科级干部的“三龄两历”信息。
9.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28)关于“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县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组织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等进行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换届工作、发展党员等党建业务知识。三是印发《2018年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评指标》,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县直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四是印发2018年度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各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述职。五是完成2018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汇总工作,将评议结果作为机关党委考核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29)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换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的通知》,对全县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动态管理。二是对26个未按期换届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26个党组织中,3个党组织被整顿撤销,其余23个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三是建立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工作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提前 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3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屏南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整改方案》,将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列为重点村,建立台账进行专项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班14场次,提升党务人员发展党员业务水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三是及时跟踪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情况,3月份开展督促检查活动1次,并形成正式书面文件向县委、各乡镇党委反馈。四是代溪镇印发《关于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整改方案》,计划两年内全面消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针对岭下乡党委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时任岭下乡党委书记予以通报、组织委员予以诫勉。
(31)关于“个别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基层党(工)委指定专人对所属党组织“党员e家”平台进行管理,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接。二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回头看”活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55人。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对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够及时的1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进行约谈,指定正式党员干部负责全县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召开“党费云”系统操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县直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党费补缴不到位的37个党组织已按规定补缴党费51.1231万元。三是推进“互联网+党建”,各党(工)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云”平台,及时提醒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实现网上收缴管理党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些新表现仍然存在
(33)关于“‘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些新表现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二是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处理9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三是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紧盯“清明”“五一”“端午”重要时间节点,对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工作。1-6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12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通报5人。
11.越权自定政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34)关于“越权自定政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除因部分发放对象身故,一些单位甄别不严谨、重复报送发放对象及金额等原因无法清退外,违规发放的403.0812万元均于2月15日前清退到位,并全部上缴国库,清退率98%。二是开展津贴补贴政策文件清理,县级自定涉及津贴补贴政策性文件15份,其中废止11份、部分废止和部分保留1份、保留3份;县直单位、各乡镇自行制定奖金补贴政策性文件全部予以废止。三是印发《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严明津贴补贴发放纪律;落实“1+X”专项督查机制,进一步对全县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12.违规发放会议餐费
(35)关于“违规发放会议餐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大、政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屏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高会议费管理意识。二是自2016年底(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政协十届一次会议)起,已停止发放会议误餐补贴,并在此基础上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无依据的会议餐费发放。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屏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财行〔2019〕11号),规范全县会议费管理。
1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体检管理不规范
(36)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体检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男性每人每年543元、女性每人每年790元”标准,对超标准体检费用进行清退,完成清退15013人次,清退金额413.454万元。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屏南县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屏卫健〔2019〕52号),明确体检对象、体检周期、定点体检单位、体检标准。
14.公车私用与绕道旅游问题仍然存在
(37)关于“公车私用与绕道旅游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要求公务车辆安装车辆定位系统的通知,公车平台外的73辆公务车辆均已安装定位系统。二是持续发挥“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优势,1-6月相关职能部门向县纪委报送问题线索8条,查实8条,其中公车私用问题线索1条,立案1起1人,其他问题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7人。
15.一些单位异地调研考察不够规范
(38)关于“一些单位异地调研考察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屏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调研视察工作的暂行办法》《政协屏南县委员会视察调研工作制度》和《政协屏南县委员会调研视察经费审批制度》,规范调研考察。二是制定《屏南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屏南县政协2019年调研考察和重点工作计划》,明确2019年调研课题11个。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围绕高山花卉产业、物流产业等开展调研7次,提出意见、建议12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6.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39)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存在‘走过场’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及时修订《中共屏南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新增主体责任清单12条,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二是县委常委全程参与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共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40次,并带队开展集体约谈11次。三是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机制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通报》,对5个“1+X”职能部门上半年监管不力问题进行通报。
(40)关于“执行述责述廉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和县政协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执行述责述廉制度不严格的问题,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古峰镇、长桥镇、熙岭乡分别召开党委会议,通报执行述责述廉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并进行深刻检查。县纪委对熙岭乡、长桥镇党委予以通报。二是县政府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县政府24个组成部门均按要求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三是实行抄告制度,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屏南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抄告单》12份,将危房改造、民生工程推进情况相关问题抄告分管或挂钩联系的县领导督促整改。四是县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收到的反映“一把手”违纪违法的8件信访件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已办结5件,拟办结1件,正在核查2件,核查率100%。
(41)关于“一些领域落实廉政风险防范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公司及其下属惠农担保公司、蓝盾保安公司对项目已结束不需使用的账户进行清理。完成国投公司、知进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招标工作,明确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银行。二是县属国企“天宇城投”公司50套房已登记入账。三是农村低保金统一由县民政局发放,乡镇民政办账户纳入乡镇政府账户管理,降低资金风险。
(42)关于“农村基层廉政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屏南县村账乡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屏政办〔2019〕40号),实行“一记二管三公开”机制,对村账乡管制度进行创新。二是印发《屏南县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管理方案》(屏委办〔2019〕61号),以现金日记账形式对村财开支进行全面公开。三是对4个乡镇56个行政村开展村级巡察“回头看”,移送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25条,向7个乡镇101个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四是1-6月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起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起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送司法1人。
17. 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43)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7月共党内问责13人(次),其中科级以上单位或领导干部占69.2%;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共5人(次),占38.5%。二是加强协作配合,1-6月公检法机关共移送问题线索38条,已办结29条,开除党籍9人,留党察看1人,其他处理18人。三是执行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各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述责述廉、半年述职,督促履行监督责任。1-7月,乡镇纪委100%完成自办案件,派驻纪检组完成自办案件6件,在全市名列第三。四是加大信访件核查力度,省委巡视一组移交信访问题线索66件,处置率100%,已办结63件,办结率95.5%。
18.巡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4)关于“巡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8次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工作,县委“五人小组”3次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汇报,二是向第八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问题68个,呈报要情专报1件,出台《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等巡察制度7项。三是加大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上半年通报1起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2名县直单位领导提醒谈话、1个县直单位党组班子集体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建章立制5项。四是建立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台账,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明确承办部门和办理时限,截至7月19日,共移交问题线索178条,到期应办结121条,已办结83条,核查率由38.8%增长到68.6%。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9.财政风险防控不够严紧
(45)关于“财政风险防控不够严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滞留和闲置专项资金4786万元,督促单位统筹支出9185万元。其中各类林业专项2058.37万元,已收回财政统筹使用578.91万元、收回财政局专户1228.39万元和支出251.07万元;县妇联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31.2万元已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开展借款清理工作,未发现将财政资金出借民营企业或个人问题,共收回国投公司、天宇城投公司等国有企业借款10234万元。三是对项目指挥部拨款开展重点检查,相关资金2.55亿元已列支,尚未发现违规支出。四是出台《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财政借款行为的通知》《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县级挂靠机构和临时机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3项制度,严格防控财政风险。
20.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46)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屏南县公务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屏南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暂行规定》,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和加油进行定点采购招标。二是县公安局已开展辅警社会化服务采购公开招标,由屏南蓝盾公司中标。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议事规则,严肃会风会纪,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一律不准上会,杜绝以会议纪要决定采购方式的问题。
21.土地政策执行不严格
(47)关于“土地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今年以来共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883.7亩。二是依法组织净地出让,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共完成净地会审17宗,用地面积383亩。三是严肃查处违法用地,2018年以来查处违法用地56宗,违法用地面积37110.49平方米。四是寿山乡政府已收回秋田农牧(福建)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用地480平方米。
22.执行招投标法不严格
(48)关于“执行招投标法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2015年至省委巡视期间的是否还存在以纪要形式变更项目招标方式问题、违规让“黑名单”施工方参与投标并中标问题、部分项目涉嫌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问题排查工作。二是对涉嫌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县外东环路南段(张老垅)片区PPP开发工程及麓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两个项目的业主单位完成行政处罚,其中县外东环路南段(张老垅)片区PPP开发工程处罚2万元、麓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处罚4.1972万元。三是加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学习,邀请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来屏南举办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学习讲座。四是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分别出台水利、交通、房屋市政、工业投资4个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方案。五是修订出台《屏南县县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暂行规定》(屏政办〔2019〕50号),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项目监管。
23.项目前期工作的管控存在宽松软问题
(49)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的管控存在宽松软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全县前期手续不齐全的458个项目和存在变更的77个项目排查梳理,对实际缺少前期审批手续的27个手续已启动补齐补全工作。二是东区旅游集散中心容缺预审问题已补齐手续,长坋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三是制定《屏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四是成立屏南县前期报批工作协调中心,规范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24.2015年1月12日至2月11日,省委巡视一组对屏南县进行了巡视。从本次巡视检查看,仍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50)关于“‘两违’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实现“网格化”巡查全覆盖,即发现即拆除。今年以来使用无人机巡查102次,发现2起抢建,已制止并拆除。每月通过屏南电视台等媒介对“两违”工作展开宣传,今年以来屏南电视台“六先拆”公示30宗、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两违”处置面积12.27万平方米,均为历史违建情况,处置进度72.16%。重点排查党员、公职人员带头违建问题线索,目前未发现党员、公职人员违建问题。
(51)关于“白水洋鸳鸯溪景区旅游资源管理费和承包费仍未按时缴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历史欠账,屏南圣阳鸳鸯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资源费于2019年5月16日上缴县财政,并承诺从2019年起每年资源费于次年3月31日前上缴。二是县国投公司与屏南圣阳鸳鸯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新的《股权承包经营协议》,确保承包费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
(52)关于“凤凰城项目超容积率罚款和补缴土地出让金尚未缴交”问题。
整改情况:县城市管理局已于2月13日送达2019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屏南泰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218757.43元罚款的处罚,已进入司法程序。通过对限制交易的凤凰城项目房产不予以办证来限制房产销售,保全资产2521.08万元。凤凰城小区1幢、2幢、3幢、5幢房产总证办理于4月16日办理完毕,已办理不动产权分割证书81本。
(53)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通知》,就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的规定进行宣传、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对干部在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兼职取酬清退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11名在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兼职取酬的处科级干部已清退16.52万元,4名因家庭困难未能完全清退的科级退休干部已制定分期清退计划,承诺2019年底前完成清退。
(八)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25.落实政策不够严格
(54)关于“落实政策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贫困户安全住房“回头看”的通知》,对贫困户安全住房进行再排查,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二是出台《屏南县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将违规支出使用的扶贫资金400万元收回县财政,用于2019年县域产业发展项目。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对扶贫小额贷款存量中重复贷款、超额贴息、一户多贷、户贷企用情况全面排查,退回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户6177元至县财政。对12名小额信贷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6.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55)关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屏南县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三带头三走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县处级领导抓扶贫长效机制。二是印发《关于开展5月份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的通知》,对挂钩帮扶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导,发现乡镇扶贫工作进度滞后问题1个、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2个,未发现帮扶责任人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三是抓好问责对象重村干部轻乡科级干部问题的整改,1-7月共党内问责13人(次),其中科级以上单位或领导干部占69.2%;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共5人(次),占38.5%。四是屏城乡党委对后龙村2名村主干、南湾村2名村主干进行诫勉谈话,对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1名干部、1名分管副乡长进行批评教育。
27.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56)关于“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50.4032万元医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二是无户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1人全部享受扶贫医保政策。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1899户贫困户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发现档案不规范问题35个,已整改到位。四是对“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台账进行全面审查,追回不合规培训补助资金10500元,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三保障一兜底”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完成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1566人教育扶贫相关信息核实,实现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六是完成岭下乡葛畲树王新村配套基础工程建设,国标易地搬迁户7户22人已全部入住。
28.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57)关于“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拨付给屏南天孚菌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助资金60万元收回县财政。二是完成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自查,建立资产收益扶贫管理台账,共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101个投入资金1794.9万元。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扶贫资金联合检查的通知》,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共发现扶贫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2个、资金程序档案不规范问题17个,已整改到位。四是出台《屏南县资产收益扶贫创新试点资金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改革试验区扶贫资金股权化管理创新试验任务。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屏南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工作,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调查核实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巡视和巡视反馈期间共接收省委巡视一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66件(其中交办6件,转办60件),目前已全部处置,处置率100%;办结63件,办结率95.45%。截至7月19日,党纪政务立案5件14人,其中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并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4人、移送司法2人、立案未结5人(其中留置1人);经初核给予处理7件10人,其中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1人、通报1人。具体是:
(一)党纪政务处分7人。因代溪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薛世辉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弄虚作假问题,给予薛世辉留党察看一年并作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陆新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烟草专卖局支部党员张小城党内警告处分;因村级换届选举拉票问题,给予双溪镇岩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久文党内警告处分;因向村民索要报酬、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给予岭下乡横坑村党支部原书记陆林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把补偿费占为己有问题,给予横坑村村委会原主任陆享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予横坑村原文书陆成养党内警告处分。
(二)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上级补助款、涉嫌贪污罪等问题,岭下乡横坑村村委会原主任魏供岭移送司法机关;因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行贿罪问题,金欣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包陈兴移送司法机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棠口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陈章油采取留置措施,拟于近期移送司法机关。
(三)党纪政务立案4人。因未核实在空白收据上签证明人,致使相关虚假凭证入账等问题,对熙岭乡熙岭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召爵党纪立案;因未核实在补偿款发放凭证上签经手人,致使相关虚假凭证入账等问题,对熙岭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吴治从党纪立案;因涉嫌挪用公款等问题,对代溪镇谢厝村委会原主任谢连钻党纪立案;因未正确履行对村务监管责任等问题,对甘棠乡小梨洋村党支部原书记甘毓钦党纪立案。
(四)诫勉谈话5人。因未严格按照规定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等问题,给予县林业局原局长章长守诫勉谈话;因未严格按照要求统计各林业站下村补助款项,造成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问题,给予县林业局林业站会计王龙文诫勉谈话;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给予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陆坚诫勉谈话;因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予棠口镇综治副书记陆媛诫勉谈话;因薛世辉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城关派出所所长张居成给予诫勉谈话。
(五)通报1人。因薛世辉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城关派出所的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志约予以通报。
(六)批评教育3人。因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予棠口镇经管站原站长陆贤明批评教育;因在做思想工作中方式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给予熙岭乡计生副书记郑新兴批评教育;因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给予长桥镇下牛山村村委会主任熊国斌批评教育。
(七)提醒谈话1人。因工程项目未经招投标程序便交由村民施工问题,给予代溪镇垣坑村党支部书记郑尚社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化解社会稳定矛盾隐患还不够有效”问题。
情况说明:34名负案在逃的“会头”“会脚”,目前已抓获到案18名,其余16名目前正在组织警力追逃中。
推进措施:一是分解任务,保障警力。将抓捕任务分解给各办案单位及基层派出所,县经侦大队组成民间会案侦破工作专班,并抽调4名民警、新招录7名辅警充实力量。二是制定方案,统一行动。县公安局制定涉会未到案人员抓捕方案,明确统一抓捕行动。三是落实责任,限时完成。要求相关办案单位和基层派出所每月通报抓捕进展情况,督促限时完成抓获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2.关于“凤凰城项目超容积率罚款和补缴土地出让金尚未缴交”问题。
情况说明:县城市管理局于2019年2月13日向屏南泰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2019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诉讼期至2019年8月13日届满,当前正处于法律程序诉讼期。
推进措施:法律诉讼期届满,县城市管理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县自然资源局将立案追缴。
完成时限:2019年9月13日
3.关于“2017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评比,因没有建设文化宫、体育馆等硬件设施,导致考评未达标”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根据《2017-2021年福建省工人文化宫建设规划》目标任务:2021年底,全面完成市、县(区)工人文化宫建设任务。目前,屏南县工人文化宫已完成项目用地红线图测绘,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拟于2021年1月动工,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二是已完成体育中心项目立项和征地100亩,拟于今年12月底前动工建设,2021年3月前完成田径场竣工验收。
推进措施:一是拟将工人文化宫与其他公建项目一并按PPP模式打包建设,已委托省招标采购集团做前期的“实施方案与两论”,争取PPP入库,按照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于2021年1月动工。二是加快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于2019年12月底前动工建设,2021年3月前完成田径场竣工验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屏南县委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之以恒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县委将认真对照省委巡视一组的反馈意见,毫不松懈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重大责任,杜绝“过关思想”,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还没有全面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强化跟踪督办。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同时,加大执纪力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县级巡察,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变种新表现,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按照“五抓五看”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县委常委会“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不断改进巡察方式方法,让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严肃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根据省委巡视一组指出的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存在忽视和弱化党的作用的倾向和苗头、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还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财政风险防控不够严紧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以“建设县强民富生态美的山区发展一流县”的良好业绩,在全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大局中体现屏南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322006;通信地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38号1号楼县委巡视整改办;电子邮箱:pnxwb0593@126.com。
中共屏南县委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