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视公告
按照福建省委统一部署,省委巡视一组自2018年11月2日起对屏南县开展为期40天的巡视。
巡视的主要对象是:屏南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县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巡视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纲”和“魂”,坚持 “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突出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屏南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涉及巡视监督内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交被巡视地区有关部门处理。
在屏南县巡视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省委巡视组设立联系电话,移动电话:18050135025,固定电话:0593-3111001(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专用邮政信箱:屏南县第2018号专用信箱。同时,在县政府办公楼门口右侧设立省委巡视一组联系信箱。
巡视监督电话:0591-87848072
中共福建省委巡视一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