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公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从2024年8月19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含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机构改革前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其中对机构改革前县住建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为期30天左右。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巡察一组
巡察单位:县住建局(含机构改革前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1775930810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42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县住建局一楼门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楼门口
县委巡察二组
巡察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
联系电话:17759310068,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43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总工会大门楼梯旁、团县委一楼邮政信箱旁
县委巡察三组
巡察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含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18033908071,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44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大门口
中共屏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