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

滴水文苑 | 自律与自由

发布时间:2024-06-30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3913

自律与自由

□  滴水君

自律与自由,看似是相悖的两个概念,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我们在谈论自律与自由时,究竟是在表达什么?自律是一种自我约束,是实现自由的基础,而自由则是追求自律的结果。

自由是一种能力,不仅需要依靠自律不断习得,也需要借助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进行限制引导。当自由失去边界,短暂的精神麻痹或许能够滋生出虚幻的快乐,但这是以透支未来的成长为代价所带来的即时性感受,会让人长期处于消极、懒惰、不思进取的状态,最终被困于虚无中无法自拔。真正的自由,是发自内心的自律,是坚持的欢愉带来的回甘,是经历的磨难带来的沉淀,也是一次次打破重塑后自我成长的深厚力量。

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各项“条例”“守则”规矩太多,限制了自己的自由,让自己无论身处何处都仿佛有双“眼睛”时刻注视。其实这种想法是没有将“自由观”摆正,把随心所欲当作了真正的自由,把纪律约束当成了限制个人发展的桎梏。实际上,只有有所约束、有所限制,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

古人讲:“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党员干部若不自觉自律,不遵守党章党规,看似自由,实际却是失去了自由,很容易被各种私心杂念侵蚀,被无尽欲望裹挟,最终屡踩红线而身陷囹圄。纵容子女大肆敛财谋私利、甘于被狐朋狗友围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前,在宁德市警示教育会上,30余名“案中人”的违纪违法心路历程、腐败轨迹,被“晾晒”在全市党员干部面前。每每看到类似的警示案例常引人唏嘘,看似偶然的人生悲剧,实则必然。根本就在于内心自律的失守,从而导致了行动上无底线的“自由”。

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宁德市纪委监委着力将查处的本地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量身定制警示教育“套餐”。一方面,将近年来本地查办的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及严重违纪违法忏悔录、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汇编成册,供党员领导干部学用,同时将汇编案例素材借助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融入“太姥清风苑”等廉政教育场馆中,创新设置“走好人生路”长廊,引导参观者“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分领域分行业分系统,聚焦“一把手”、年轻干部等群体,主动跟进采集查办案件视频素材,摄制《迷失的“企”途》等警示教育片,让党员干部从根本上绷紧自律自警之弦。

自律是实现自由的钥匙,但做到自律并非易事。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要想真正掌控自己的人生,要学会孟子说的有所选择而为之,这需要不断打破“表面自律”,将自律从一时兴起的口头感慨,转变为持之以恒的行动自觉,远离低密度的信息泡沫、远离触手可及的虚幻快乐、远离浮华虚荣的欲望诱惑,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自律尤为重要,是能否让自己的人生张弛有度的保障,也是能否清正廉明的关键。“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自觉自律。自觉自律是人向上向善的内在动力。”作为党员干部要将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也要将自觉自律作为行动准则和内生动力,把自然万物的真善美融入内心道德的修养,在懂得自律、学会自律、把握自律中不断给自己更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