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2563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从2024年5月8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开始对棠口镇党委(并延伸巡察所辖村级党组织)、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含县人民政府综合和金融服务中心)、县审计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含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巡察乡镇(含村级党组织)为期40天、巡察县直单位为期30天左右。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巡察一组

巡察单位:棠口镇,并延伸巡察所辖村级党组织

联系电话:1775930810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36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棠口镇政府大门口及各行政村

 

县委巡察二组

巡察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含县人民政府综合和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7759310068,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37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县政府大院金融办公室旁

 

县委巡察三组

巡察单位:县审计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含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033908071,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38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县审计局办公楼一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一楼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393566,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屏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