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屏南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张建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15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 阅读 : 5317

日前,经中共屏南县委批准,屏南县纪委监委对屏南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张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平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活动;违反法官任职回避原则,参与两起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案件执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套现;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程序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张建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非法经营罪、虚假诉讼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