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0-10-28 文章来源:屏南县纪委监委网站

       

屏南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合署办公。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和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巡察一股、巡察二股、巡察三股

此外,屏南县纪委监委设有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直属事业单位2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综合文稿,编报信息、简报;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情况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二)组织和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和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和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四)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查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六)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的干部遵守、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乡镇纪委、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可以办理乡(镇)监察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全县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七)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需要报送市纪委监委或县委审批、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党委、纪委监察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乡(镇)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结论不服的申诉案件和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乡(镇)监察组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九)巡察一股。负责做好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的传达贯彻、跟踪落实,并研究提出有关贯彻落实措施;负责对接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落实相关工作部署;负责巡察工作综合文字、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接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落实相关工作部署;负责巡察机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等。

(十)巡察二股。负责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计划、方案及巡察工作综合报告;提出县委巡察组组成人员名单;组织筹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动员部署会、反馈会等会议;接收、转办巡察办收到的信访举报;向县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等。

(十一)巡察三股。负责对接县级交叉巡察;起草全县巡察工作阶段汇报、典型材料;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汇总分析巡察工作情况,负责信息的撰写与报送;做好对巡察工作人才库的管理,以及对巡察干部的培训等工作等。

直属事业单位(2个):屏南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协调中心、屏南县巡察工作协调中心。

       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1.驻中共屏南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驻屏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3.驻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4.驻屏南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5.驻中共屏南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6.驻中共屏南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7.驻中共屏南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8.驻中共屏南县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9.驻中共屏南县委社工部纪检监察组

10.驻屏南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11.驻屏南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2.驻屏南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13.驻屏南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14.驻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15.驻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16.驻屏南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17.驻屏南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18.驻屏南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19.驻屏南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20.驻屏南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